为加强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建设和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设立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职责为:

1、指导重点实验室确立学科布局和研究方向;

2、审定开放课题基金指南和审定开放课题基金申请;

3、监督和审查开放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4、听取和审议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审核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报告,提出改进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建议;

5、对重点实验室的重要学术活动和国际学术交流计划提出建议;

6、协调实验室的开放事宜。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证据科学领域知名专家组成。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中国政法大学推荐,教育部聘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中国政法大学聘任,报教育部备案。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超过15人,中国政法大学的学术委员原则上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学术秘书一名。

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及工作要点(201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