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长、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学校科技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组织实施、检查评估、结题验收等全程化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专利、发明、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及各类技术合同的管理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各级科技奖励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及科技成果的宣传报道等管理工作;
6、负责科技创新团队的培育建设;
7、负责全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的指导及管理协调工作;
8、负责对外科技学术交流和合作工作;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团体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技处综合管理办公室 电话0871-5922935 传真0871-5922935
科技处计划管理科 电话0871-5922937 传真0871-5922937
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电话0871-5922936 传真0871-592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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