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 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5600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