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新建年产10000吨氨基磺酸5000吨碳酸乙烯脂20000吨硫代硫酸钠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0000吨氨基磺酸5000吨碳酸乙烯脂20000吨硫代硫酸钠项目;

(2)建设地点:甘肃省高台县罗城镇盐池工业园区6号;

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计划投资5000万元,建设新建年产10000吨氨基磺酸5000吨碳酸乙烯脂20000吨硫代硫酸钠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建筑面积19551m2,容积率0.61%绿地率5.5%。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话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