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根据《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的通知》(信人【2000】54号)、《关于规范通信从业准入强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川通局【2010】358号)要求,凡从事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凡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通信线务职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应报考。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盖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线务员认证等级:

2、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

1、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3、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取得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取得中级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7年;

3、取得中级证书的大专以上相近专业毕业生,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经职业高级正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