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3 2021年8月5日 00:00起,海防市停止接受从实施16号指示正在进行社会隔离省市的地方的公民进入海防市(包括海防市公民)

1. 2021年8月5日 00:00起,海防市停止接受从实施16号指示正在进行社会隔离省市的地方的公民进入海防市(包括海防市公民)(正在执行16号指示社会隔离省市政权及海防人委会批准的状况除外)。

2. 批准为每一户居住在胡志明市的海防居民,支援200万越盾/户。

3. 指定资讯局广泛的宣传,正在执行16号指示社会隔离的省市的居民不回来海防市指导社会隔离期间结束。

4. 前往海防市路口前几站,加强检查,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