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在胜天镇派出所抄录了当晚参与喝酒的人员名单,共计11人:金某涛、沈某强、沈某伟、韩某学、余某西、罗某、李某文、唐某1、唐某2、雷某、肖珍莉。
这起溺水死亡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肖珍莉父亲肖达林说,肖珍莉儿时上学需要跨过一条小河沟。“夏天涨大水的时候,他总是凫水过河去上学。这条河淹不死他的。”
高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表示:“肖珍莉家属于2020年09月14日提出控告的肖珍莉落水死亡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这是一款OPPO手机,李梅打开屏幕发现手机完全可以正常使用。
胜天镇街上“老邻居超市”老板证实,当晚9点50分左右,肖珍莉骑着电瓶车和沈某伟来到超市买了两箱啤酒,并一人买了一罐红牛当场喝下。然后骑着电瓶车向胜天大桥方向走了。“两个人都很正常,看不出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