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放
从年三十到正月初六,合肥市城管局与合肥市城泊公司推出了春节期间便利停车的服务举措。2021年2月11日(大年三十)至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合肥市区内由市城泊公司管理的路边停车泊位将全部免收停车费。 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1日(大年三十)至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高远科 **飞)为全面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着力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枣阳市城管局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通过精心准备、集中整治、常态监管规范"三车"停放使城市更干净、更有序、更文明. 近日枣阳市城管局以"随意停、停不正、停不直、停不齐"等乱象为治理重点在城区全面启动"三车"规范停放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坚持疏堵结合实行划线管理原则在书院街西段、新华路至西二环路、一实小周边等城市重要道路新施划停车线400余处有力保障"三车"规范停放. 同时该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向哈罗共享单车、松果共享电动车2家企业下达城区"三车"整治告知书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讲明相关政策提出明确要求从源头上规范企业有序投放.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0台次、执法人员400多人次有序摆放自行车、共享单车、电动车、摩托车5000余辆清理"僵尸车"、破损共享单车53辆. 为确保该项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该市城管局坚持柔性执法、包容监管对18点30分至次日8点没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不贴单、不处罚.对临时停放的快递、配送车辆只劝离、不贴单.按照"门前三保"责任制规定强化对沿街单位督办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全市齐抓共管、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据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消息,为巩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道路通行环境,确保安全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对我市道路车辆停放秩序开展专项整治,有关事宜如下: 一、文明驾驶,规范停车,是每一名公民的良好素养和基本操守,全市广大驾驶员应共同守护文明家园。 二、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禁车辆在道路两侧违法停放
为推进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创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包括荆东校区、三元校区、列东校区): 一、组织学习《三明学院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明院办发〔2019〕60号),并严格要求按照规定执行; 二、进入校园的所有机动车辆请自觉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 三、在道路侧面停车位内停放的车辆,请车头统一朝向、整齐停放; 四、在停车场停车位内停放的车辆,请车头统一朝外、整齐停放; 五、住列东校区教职工机动车辆必须服从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的统一指挥,在指定位置内规范有序停放; 六、所有机动车辆违停记录将作为车主所在部门、学院年度精神文明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开远市人民****关于规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已经市人民****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0月10日起施行。 附件:开远市人民****关于规范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正式文本) 为规范管理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停放秩序,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和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开远实际,经市人民****研究决定,在开远市城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在城区道路上停放或临时停车,必须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指定停车区域内。 二、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时,车身应与道路垂直,车头统一朝向机动车道,保持有序停放
大河网讯 3月13日上午刚到9点,宝瑞路一非机动车停放区就已经停满了电动车。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花式停放”,不仅破坏了公共秩序,而且影响市容市貌。 针对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联合执法中队、金水区城管局,大力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
从年三十到正月初六,合肥市城管局与合肥市城泊公司推出了春节期间便利停车的服务举措。2021年2月11日(大年三十)至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合肥市区内由市城泊公司管理的路边停车泊位将全部免收停车费。 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1日(大年三十)至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