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进行注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