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空气中的颗粒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以下简称防护服)。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45-1997纺织织物表面抗湿性测定沾水试验( eqv Iso4920:1981)

本标准代替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与GB19082-2003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增加了“静电衰减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环氧乙烷残留量对应试验方法,由GB/T14233.1-2008中的气相色谱仲裁法代替了原来的GB15980-1995;

将本标准规范性附录A修订为ISO16603:2004对应试验方法,替代了原来的参照方法ASTM F1670:1998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及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