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7年12月期:2008-7-27,朗斯超“墙”隔音窗,作为全国隔音窗行业的唯一代表获邀参加国家标准《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的修订会议。
以下是该标准的前言:
本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2、 分级指标值中,引入了噪声频谱修正量。采用计权隔声量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作为外门窗分级指标值;采用计权隔声量和分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之和作为内门窗分级指标值。
3、 用三樘试件隔声量隔声量的数据计算该型号隔声性能的平均值。
4、 参照ASTM E90-04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填隙墙间接传声影响的检测与修正的内容,列为附录A。
本标准的附录A和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坚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朗斯建材颜料有限公司等参加起草。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这篇文章发布于 2010年04月28日,星期三,9:30 上午,归类于 隔音窗。 评论和Pings都被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