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