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3年度团体标准制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应当紧密围绕节能环保、清洁低碳发展需求,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行业发展,提升质量和效益。标准类型可以是行业内的基础标准,也可以是技术标准。

2.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4.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1.申报单位填写《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scp2009@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2.根据申报情况,协会适时组织团标委进行立项审查。

3.审查通过后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