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2-12-19发布,2003-3-1实施。该标准适用于住宅与建筑物,该标准是一个人居环境健康的最低标准,是衡量房屋是否环保的根本依据。

使用事项:检测前需要关闭门窗12个小时,柜子抽屉全部打开,房间不要留下装修剩的材料,建议温度最好控制在23°c左右,这个标准可以作为室内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推荐性准则。

二、《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该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于2001年联合颁发,于2002年实施并在2006、2010、2013年做了相应的修改。

使用事项:前需要关闭门窗1个小时,柜子抽屉全部打开,房间不要留下装修剩的材料,温度最好控制在23°c左右,这个标准是用来工程施工、工程检测以及竣工验收的标准的衡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