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生活中都会为正与反、是与非、美与丑及善与恶等二元对立而痛苦,而“我”与“你”两者已构成对立的根本。对立的来源,源于人类对概念诠释上的差异,正如简单地问怎样才是“好人”?因每个人对好人的定义各有不同,故产生出不同的“好人”,双方甚至可能为好人的定义而作出争拗,企图令对方接受自己对好人的见解,从而巩固已方观点。
观点(概念)的源头是语言,当有争端时候,正与反的双方惯常都是运用语言去讨论,那么假设人类世界没有语言,是否不会出现争论?不!人类有机会以暴力解决问题,放弃运用语言去争吵。语言的根本是概念,透过对词汇定义产生连贯性表达,这就是句子。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冲突,很多时候凭“论据”去立足,作为语言武器攻击对方在逻辑上那弱点,由此确立对与错。
对与错是否必然的“对”与“错”?此即本文论述的目的。语言上的“对”与感觉上的“对”,是有机会不相符。举一例子,我们都知道杀人是错的行为,但因执行死刑而杀人又是否错的行为?同一个行为在不同的场合,“对”的定义也会产生偏差,结果人类就会为法律上是否应执行死刑而出现争议。其中一个重点,就是争议的背后是源于人类思维习惯,亦是概念的根基。
根基的确立出于人类在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故而概念中出现不同的诠释,习惯会产生对不同议题的二元对立。那么人类若没有“习惯”,是否就不会出现二元对立?语言概念方面没有习惯,是否又不会再有语言上的争执?关于这问题,二千多年前的老子与释迦牟尼已有解答,就是清晰了解“外在语言”和“内在感觉”,最后习惯会因包容而消解,然而难度却在于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