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我方主持人须符合科技部专题研究计划申请人资格。

7.Biotechnology

(三)计划期程:自107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最多不超过3年。

(四)件数限制:不计入科技部“研究案”计划件数,惟须并入双边合作补助案计算,同时间双边合作补助案件数不得超过2件。目前已持有2 件科技部“双边协议专案型国际合作研究计划”,且其计划执行日期与本次征求案之预定执行迄日达3 个月以上重叠者,得不再核定补助该计划。

二、有意申请者,请于107年3月8日(四)前完成科技部系统申请,以利本校于107年3月15日(四)前备函向科技部申请。

三、相关说明及详细内容,请参考科技部征件公告(请点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