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城市活动正在向纵深推进,广大市民已深刻感受到文明创建的氛围、充分享受到创建带来的文明成果,“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已进入攻坚、检查验收阶段。
出租汽车行业作为城市的名片和文明的窗口,仍然存在不文明、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出租汽车行业形象和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为提升文明服务水平,以**的状态迎接测评验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出租汽车及其驾驶员要立足岗位,在营运服务过程中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1)有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和创建文明城市等公益广告宣传;
(2)车内整洁卫生,车况良好,设有出租车统一标识和服务卡。
(1)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拒客、载客现象;
(2)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零食,无违章驾驶现象;
(3)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车上吸烟。
希望广大出租车驾驶员朋友们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经营行为,按照以上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出租汽车行业增光添彩,在“自治区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