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华签证政策调整的通知(8月29日发布)

为进一步恢复中马人员往来,结合全球新冠疫情态势,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外籍人员向驻马达加斯加使馆申请签证及入境中国政策调整如下:

1.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持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可入境中国,无须另行申请签证;

本次调整后,可受理的主要签证类型及其材料要求如下:

F: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非商业活动人员。 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

X1 赴华接受长期学历教育人员。

1.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及其护照、在华有效工作居留证件(如邀请人已在中国境内);

3.申请人与邀请人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等),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还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或病危通知书及申请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C 机组人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上述签证申请人均要在入境前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疫苗。不适宜接种疫苗者请提供有关证明,以便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