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进行了整改,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原共计90个,整改后减至24个,减少66个。以下为比较引人注目的几项变化。
由中宣部主办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所设子项由原来8个减少为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歌曲、文艺类图书5个。评选工作三年一次。
文化部现有全国性文艺评奖10个。整改后,设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由原来的10个减至1个。评选工作三年一次。“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下设“文华奖”、“群星奖”2个子项。
广电总局现有全国性文艺评奖13个。整改后,设立“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由原来的13个减至1个。评选工作两年一次。“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下设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3个子项。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独立主办的5个全国性评奖减至2个,减少3个。“中国新闻奖”保留,“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合并为“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一年一次。全国人大主办的“人大好新闻奖”,全国政协主办的“政协好新闻奖”,科技部、中国科协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科技新闻奖”,中国残联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五四新闻奖”,人口计生委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人口新闻奖”等7个奖项作为专项新闻奖合并到“中国新闻奖”中。
新闻出版总署现有全国性评奖22个。整改后,设立“中国出版政府奖”,由原来的22个减至1个。评选工作两年一次。“中国出版政府奖”下设“国家出版奖”和“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2个子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