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研拟“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预定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未来易于腐败商品、依消费者要求所为之客制化给付、已拆封之影音商品或已拆封之个人卫生用品等,经业者告知消费者将排除7日解除权时,将不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第19条规定之7日解除权。“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规范重点如下:

一、 准则第2条:通讯交易之商品或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企业经营者告知消费者将排除消保法第19条第1项规定解除权之适用者,属排除7日解除权之合理例外情事:

1、易于腐败、保存期限较短或解约时即将逾期。

4、经消费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电脑软件。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数位内容或一经提供即为完成之线上服务,经消费者 事先同意始提供。

1. 食品属于私人消耗性产品,因卫生考量,且依据主管机关颁布之《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第2条第一项:“易于腐败、保存期限较短或解约时即将逾期”之商品,属于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一项但书所称合理例外情事,于吴宝春麦方店所购买之食品皆不享有7天鉴赏期!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换货外,购买后恕无法办理退换货。

2. 本公司产品经严格品质控管,请于有效期限内食用完毕。为维护食品的卫生安全,除食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货外,经拆封、食用或消费者造成之外盒变形、失温或保存不良导致变质,恕不接受退换货

3.为保障您的权益,请于收到物品后立即开启检视是否正确与完整,若有任何问题请立即与客服人员联系。若七日内无立即反应,恕不接受退换货。

4.若产品因运送过程导致瑕疵,请直接向宅配人员反应、务必请拍照存证以保障自身权益,并请立即联络本公司客服人员。

5.网页商品会因为使用不同的品牌萤幕以及分辨率不同,造成图片颜色呈现略有不同,请以实品颜色为主。

退换货Q&A

Q:我买错东西了!可以退换货吗?

A:食品类符合“通讯交易解除权合理例外情事适用准则”第二条第一项(易于腐败、保存期限较短或解约时即将逾期之商品), 将排除7日解除权时,不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第19条规定之7日解除权。因此不受理商品退货,请确认商品是您需要的商品再进行下单,订购时请同意此条款后做订购,除商品本身瑕疵或运送过程而造成的损毁,才可接受您的退货申请。一经拆封、食用、失温及保存不良等情形而导致商品变质,则无法处理您的退换货申请,敬请见谅

1. 因我司作业程序错误,而导致寄送的商品与订购的商品不符。

2. 单一产品包装内之配件、赠品不齐。

3. 商品有明显瑕疵或已损坏。

Q:我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破损要怎么办?

A:若您收到商品后发现有损伤、撞伤,可能是因宅配过程中的碰撞或是挤压。要麻烦您一经发现问题,请于收货24小时内拍照存证并立即与来电告知,我们将请宅配公司前往收回,并且帮我们拍照保存(请清楚拍摄商品破损、有问题的地方至少2~3张),以便安排后续退换货处理,我们会有专人为您服务

4. 因个人因素而申请退货、退费者,若下一次再订购相同商品,则无法要求再次退货、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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