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省各市、县(市、区)及省直有关单位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提供服务。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预算约41亿元,包括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土保持、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水资源管理、节水补助、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河湖管护等支出方向,涉及约100个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主要任务包括:(1)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要求开展全省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价相关材料收集、审核与汇总,完成江苏省绩效自评价报告编制;(2)开展全省2022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价复核和现场核查,编制完成全省市、县(市、区)及省直有关单位绩效自评价复核报告;(3)参与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完成绩效评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2023年7月5日前完成江苏省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编制;2023年9月底前完成全省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价复核报告;2023年10月底前配合甲方完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监控。具体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服务标准:通过甲方验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限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