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主承销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作为比选申请人,按以下比选方案参加本次比选。
比选人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在资本市场展示良好信用形象,拟为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定主承销商,选定的主承销商将为比选人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承销专项服务,并配合比选人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四)发行规模及期限: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5年(具体发行规模及期限,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
(六)募集资金意向: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有息负债的还本付息。
比选人将在比选申请人中竞争择优确定中选人。
2、具有作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A类主承销商的资格。
3、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承销业绩和行业口碑;熟悉PPN发行程序,拥有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团队;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发行PPN成功案例的经验。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17:30时。比选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报名,明确项目联系人,逾期将视为放弃参与比选。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比选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