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我校2019年下半年发展党员的指导性计划,结合我校实际,2019年下半年拟在学生和教职工中发展党员937人。现将指导性计划分解到各基层党组织,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16字总要求,按照《**》《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

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确定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指标数量,计划指标数见附件。

根据《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各基层党组织请于11月28日前完成预审,并报组织部公示、审批、备案。民意测验表各学院交叉测验,并自行留存。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发展党员预审工作,逾期责任自负,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