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奋力走在“两个先行”最前列决策部署,我们修订形成《宁波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124室(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产业发展处);
宁波市服务业发展局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在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收到意见1条:要求请尽快印发实施。期间部门和群众未提出异议,总体方案合理,持支持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