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科技厅的工作安排,市科技局决定开展汕尾市202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第三批)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首次申报的单位注册时,其“主管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选择相应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汕尾高新区。
(二)汕尾市202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第三批)入库工作采用在线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汕尾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新增“汕尾市202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培育”项目,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在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受理。
(二)纸质申报材料。在“政务平台”和广东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请按照要求装订一式1份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送汕尾市政务服务大厅受理。
(一)受理要求。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区内申报材料后,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报送材料包括《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与申报材料,送汕尾市政务服务大厅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
(三)受理地点: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