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日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义务提供咨询。
2.工作日上午:市纪委监委机关。
5.每周一、三全天: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0.每周四全天: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每周五全天: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妇联。
14.2月10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
15.2月10日下午:市粮食和储备局。
16.2月17日上午:市国资委。
17.2月17日下午:市医保局。
18. 2月24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
19. 2月24日下午: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