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工会联合会,市总直属企业工会,市总机关各部室、产业工会、二级单位:

根据省总工会、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提振市场信心、加快恢复接触性消费,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推动我市经济整体运行好转,现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助力释放消费潜力工作的通知》(豫工文[2023]13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工会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推动促消费活动顺利开展。

市总直属基层工会请与7月 15 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总工会,各县(市、区)工会于7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