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临海市电子政务外网VPN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供应商或生产厂家。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6月24日至 2013年7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B209)(临海市凯歌路6号)(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提交)

注 :接受投标文件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八.谈判地点: 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B209)(临海市凯歌路6号)。

投标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现金、电汇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 账号:201000102293922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0576-85280673)。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03日 09:00时 ( 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

投标人在上款截止时间范围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必须早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向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确认已收入该专户并到中心开具发票后方可转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管是否注明本项目等信息,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接到可退还短信)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时,在收款收据发票上的“项目摘要”一栏中推荐写“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投标人帐户中有可用的保证金可随时退还,如注明某项目名称,则只有在该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方可退还。)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2013年07月03日 09:00时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URL]或[URL])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可持《临海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

2、进口产品不在本次采购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