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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4,公告主要内容为:伊春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前进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前进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伊春,所属行业分类:基础设施,招标代理: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旺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汤发改发》﹝2019﹞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汤旺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国投,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汤旺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改造供水管网16米,排水管网231米,供热管网131延长米,化粪池2座,铺装水泥混凝土路面737.07平方米,人行道板铺装2985.25平方米和补齐路灯6盏、楼改造工程等。
2.3计划工期:2020年7月31日-2020年9月30日;61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改造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化粪池、铺装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板铺装、路灯、楼改造工程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备查:
项目经理(2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1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1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6)近三年(2017-2019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班子所有成员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连续六个月(2020年1月—2020年6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并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相关信息且准确完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3.6五年内,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报名。
3.7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去相关部门核实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并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2日09时30分,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3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07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