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苍南县金乡镇河尾垟村滨河休闲游步道建设工程已由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工程投资约163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90 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金乡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上未标注单位或所标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符,须出具有效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9日15:00,地点为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1号楼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3年2月8日上午12:00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3年2月8日下午17:00之前。

7.1 为避免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次允许进入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大于10家,投标人分批次入场递交。各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时间风险,尽早抵达开标地点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自2023年2月9日下午13点00分起即可入场递交)。因投标人较晚抵达开标地点遇到排队人数过多仍需等候进场或其他原因无法进场等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