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合
根据《浙江省产业农合联星级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浙农合发〔202
根据《浙江省产业农合联星级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浙农合发〔2022〕5号)、《温州市“三位一体”改革标杆县、示范县和示范镇申报认定工作办法(试行)》(温农合办〔2021〕2号)、《关于开展省、市、县产业农合联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温供〔2022〕3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农合联开展四星级(示范性)特色产业农合联创建工作。经创建单位申报,县(市、区)农合联组织推荐审核,市农合联综合评审,拟将鹿城区禽业养殖产业农合联等14家单位列为2022年市四星级(示范性)产业农合联,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6日
2月13-14日,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动员部署会在
2月13-14日,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动员部署会在长兴召开。省供销社党委委员、理事会副主任冯冠胜出席会议。各市供销社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负责人,12个实施县供销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浙江农合、农合数字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