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常务理事: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学会现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十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会于2018年6月2日召开了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理事会,现已任期届满。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对学会换届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章程》,拟于2023年8月召开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现向各位常务理事书面征求《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换届方案》的意见(见附件1);
1、请各常务理事务必于2023年2月21日前将意见回执(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群或短信等方式发至学会秘书处。
2、为加强沟通交流,请还未加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十届理事会联络群(微信群)”的常务理事,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二维码7天内有效),有关会议事项将在微信群及时发布。如微信群二维码过期,可添加刘渊手机号(13611236302)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