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提高药师药学服务水平为最终目的,积极开展药学服务胜任力培养与评价的研究、成果转化及组织管理等工作,促进药学服务在医疗机构和社会药房的开展,保证公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

1、研究并制定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的标准,并组织推介和运用;

2、研究并制定药学服务胜任力测评标准,组织建立高效适用的能力测评方法和方式,并组织推介和运用;

3、研究并制定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培养课程大纲、课程内容模板,以及培训效果的评价体系,并组织推介和使用;

4、研究并制定药学服务胜任力培训课程实施标准,并组织推介和运用;

5、研究、组织药学服务胜任力测评题库的开发建设工作;

6、研究建立符合我国特点、与协会职能相适应的药学服务胜任力培养与评价的管理体系,保障药师权益;

7、研究并引导数据化、智能化工具在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及培养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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