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国务院未保办于2022年6月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提出系列工作举措。为积极响应《办法》号召,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们向全省化妆品行业的会员单位和广大经营者发出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倡议书,共同为保护未成年人建立有效屏障。倡议如下:

各企业、门店可建立未成年人进店登记制度,积极倡导家长监护人陪同机制,强化未成年人消费和安全意识,对于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开展文身业务的企业、门店应积极针对《办法》要求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坚持“不接待、不服务、不隐瞒”的三不原则,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降低自身经营风险。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文身,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