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公用房出租情况清查及固定资产清查”
为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机制,迎接2015年教学评估,学校下达了《关于清查公用房出租、出借情况的通知》(院党政办发〔2013〕5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2013年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院党政办发〔2013〕56号)。
为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公用房出租情况清查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文韬苑第一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各学院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1、国资处工作人员对学校公租房出租、出借情况的清查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2、国资处工作人员对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清查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