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镇、天保镇、猛硐乡、下金厂乡、八布乡、六河乡、杨万乡、铁厂乡、马街乡、董干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2020年8月25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研究,并报经2020年8月28日中共麻栗坡县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67次常委会同意,现将《麻栗坡县集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解决大坪镇、天保镇、猛硐乡、下金厂乡、八布乡、六河乡、杨万乡、铁厂乡、马街乡、董干镇10个集镇供水设施配套标准低,管网漏损严重,水费收缴率低,水质达标不稳定,严重制约集镇发展等问题,根据10个集镇中长期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麻栗坡县除麻栗镇以外的10个集镇的供水设施建于“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水质处理设施配套标准参差不齐,水质达标不稳定;二是已建管网建设年代长、建设标准低、管网漏损严重、勉强能够满足集镇现状供水要求,严重制约集镇发展;三是现有的供水管理方式简单、水费收缴率低,供水管理能力急需改进提升。
按照国家水利“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项目涉及的10个集镇的供水保障率需要达到95%,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费收缴率达到100%。结合各集镇“十四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供水要求,大坪镇、天保镇、猛硐乡、下金厂乡、八布乡、六河乡、杨万乡、铁厂乡、马街乡、董干镇10个集镇的供水站急需对供水干管、供水管网、计量设施、水质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该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
一是新建标准化集镇自来水处理厂5座,涉及六河、杨万、八布、下金厂、大坪5个集镇;二是改建5座原有净水厂,涉及董干、铁厂、马街、天保、猛硐5个集镇;三是改造提升集中供水管网、计量、管理等供水设施,涉及麻栗镇以外的10个集镇。
建设标准按照供水量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19)要求,供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同时满足集镇中长期发展规划的供水要求建设。
建设规模为:近期满足10个集镇7.4万人,远期7.9万人的供水要求。(如集镇规划和国家政策有调整,供水规模进行相应调整)。各集镇的供水能力为:董干镇集镇1500m3/d,铁厂乡集镇1500m3/d,马街乡1000m3/d,六河乡集镇近期1000m3/d,杨万乡集镇1500m3/d,八布乡集镇1500m3/d,下金厂集镇近期1000m3/d,大坪集镇1500m3/d,猛硐乡集镇1500m3/d,天保集镇4000m3/d。
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法人,采用BOT[1]模式建设,项目的全部前期工作及建设、运营、管理及维修维护由中标企业全额投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实行全程监管。招标范围为项目公司和特许经营权。
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属麻栗坡县人民政府,由中标项目法人特许经营管理,期限为25年,且特许经营期以单件项目竣工验收1个月后计算。项目供水原水费用由项目法人负责支付,水费收取方式为计量收费,水费实行政府定价,近期执行现行集镇供水价格,中长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调整。政府投资部分以入股方式进入,根据项目运行产生的实际净利润,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1. 在项目建设期内,项目中标项目法人无论什么原因,未能完成建设内容的,无条件退出项目建设资格和特许经营权。
2. 项目特许经营区内,因中标项目法人运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不能正常维护供水设施,造成供水水质不达标的,中标项目法人应按规定限期整改,如不能限期完成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无条件退出特许经营权。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水设施损毁,导致不能正常供水时,双方协商解决。
麻栗坡县集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但有效提升大坪镇、天保镇、猛硐乡、下金厂乡、八布乡、六河乡、杨万乡、铁厂乡、马街乡、董干镇10个集镇近期7.4万人,远期7.9万人的供水保障率、水质达标率、水费收缴率和供水管理水平,还可改善集镇的发展条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使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注:[1]BOT模式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