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日,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成立,并与有关北京2008年奥运会相关组织部门签署了电视转播框架协议。这个转播公司将具体行使北京奥运会的电视转播职能。这项由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和北京奥组委签署的协议,标志着2008年奥运会电视转播工作进入筹备阶段。��
据介绍,根据这一框架协议,北京奥林匹克转播公司将由协议双方共同组建,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负责制作和提供有关奥运会赛事和重要活动的国际电视与广播信号,建设运营国际广播中心和其他场馆的转播设施,为奥运会转播权持有者提供与转播事项有关的服务等。据悉,国际奥委会已将2008年奥运会电视转播权出让给了各地区转播商,包括亚广联、欧广联、NBC等。中央电视台是中国大陆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持有者。(摘自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