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依托于行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有稳定经费来源的单位,利用其较完备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优秀的研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化科技队伍,为本行业、领域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创新平台。

现行《海口市工程技术开发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为2017年8月21日起施行,2022年8月21日实施期满,需重新修订印发。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琼科规〔2022〕42号),我局起草了《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1.《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琼科规〔2022〕42号)

2.《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规〔2022〕3号)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于行业领域中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优秀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为本行业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为鼓励依托单位长期投入建设和运行工程中心,《管理办法》明确了工程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考评不合格的工程中心,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资格,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另外增设了惩戒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工程中心实行相应处理。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申请组建市工程中心,同一企业根据主营业务方向限建立一个市工程中心,原则上高新技术产业细分领域一个技术方向只支持建设一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效期为3年,施行前批准组建的市工程中心,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后续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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