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已于2010年12月31日全面实施。在新制度下,市民如要进行小型工程,必须聘请“订明建筑专业人士”及/或“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以免违法。

根据修订前的《建筑物条例》,无论进行大型的建筑工程或简单如在家居外墙安装晾衣架,都要遵从同一套规管,包括要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即屋宇署)批准图则及书面同意才可以展开工程,及必须委聘认可人士(即根据《建筑物条例》注册的建筑师、工程师及测量师)和其他注册专业人士设计和监督工程及注册承建商进行工程。

如对“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有任何疑问,欢迎与屋宇署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