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杰出混凝土工程及技术,鼓励社会各界重视混凝土施工与品质,以提升我国混凝土工程水准,特举办本项活动。
(一) 混凝土优良奖活动每1至2年办理一次,由本学会邀集专家、学者10人至12人组成评奖委员会研提活动办理方式,报请本学会理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启动。
(二) 本活动讯息,将以书面通知各工程产业相关机关(构)及公会、刊载于本学会网页或工程产业相关机关(构)及公会网页,广邀优质工程参选,并鼓励将活动讯息透过社群传媒广为宣传。本次活动申请参选截止日为民国107年6月30日。
(三) 评奖委员会得先就申请参选工程召开初审会议,再邀请通过初审之申请参选者办理复审会议;复审会议得通知参选者就评选项目补充说明、提供相关佐证或到场简报,必要时并得实施现场实地勘查;其混凝土供料厂未取得优质混凝土验证(GRMC)者,并得勘查其预拌混凝土厂;再由评奖委员会依评选项目逐项讨论后为之。
(四) 初审及复审会议,应由评奖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其决议应经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行之;评奖委员遇有涉及本身或其家族之利害时,讨论该案时应行回避。
(五) 评奖委员会依复审会议决议,报请本学会理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后,确认获奖工程。
(六) 获奖工程之申请参选人(团队)应将工程简报及3~5分钟之短片(介绍工程缘由、背景、特色、施工过程遭遇之困难及其解决对策等,但不含商业行销)电子档提供本学会,并同意公开于本学会网站及刊物。本学会并保留不继续公开之权利。
公共工程主办机关或民间工程业主、专案管理厂商、设计单位、监造单位、承揽厂商或预拌混凝土厂商,均可报名。每一单位仅能报名1件工程案,又同一工程有重复报名者,以先受理之申请单位为准。
(一) 公共工程预算金额达新台币2亿元,民间工程契约金额达新台币1亿元,且于106年1月1日后已完成之工程,或其混凝土工程107年6月30日时施工进度已达75%以上者。
(二) 混凝土工程具创新性、独特性、挑战性、永续性等工程特色;例如,使用再生材料、特殊掺料,符合耐久坚固、节能减碳或混凝土造型特殊、施工困难等。
(三) 同一工程未曾获得本学会“混凝土工程优良奖”者。
(一) 由符合参选资格之工程团队,填具参选申请书向本学会提出参选申请。
(二) 参选工程报名费每案新台币贰万伍仟元整。
参选单位依下列格式,以书面陈述混凝土使用情形及特性等,俾利评审作业。参选申请书之内容,应包括下列项目:
2. 参选单位及参选工程之基本资料表(格式如表二)。
3. 参选工程摘要(格式如表三,以不超过2页A4纸为原则)。
4. 混凝土工程特色之说明(格式如表四,以不超过5页A4纸为原则)。
5. 请提供申请参选工程之相关照片(照片以尺寸4x6彩色打印为原则)。
七、 参选申请书请备齐一式3份(请将电子档存放于光碟或随身碟,随参选申请书递送本学会),于民国107年6月30日前送达本学会(新北市新店区中兴路2段19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