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或某1类的3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5人,且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1)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矿建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1.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称。
3、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