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1标)
项目名称:新塘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含地铁预留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1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4.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4.5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