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3.5%、铁路3%、房建2.5%,费用单列、专项核算!国家应急部: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矿山工程3.5%、铁路3%、房建2.5%,费用单列、专项核算!国家应急部: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单独报帐结算。7月8日,应急部发布《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办法》提出:· 房屋建筑工程提取标准由2.0%提高到2.5%。· 市政公用工程提取标准由1.5%提高到2.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提取标准由2.0%提高到3.0%。· 矿山工程

矿山工程3.5%、铁路3%、房建2.5%,费用单列、专项核算!

国家应急部: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单独报帐结算。

7月8日,应急部发布《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办法》提出:

· 房屋建筑工程提取标准由2.0%提高到2.5%。

· 市政公用工程提取标准由1.5%提高到2.0%。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提取标准由2.0%提高到3.0%。

· 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提取标准为2%。

· 编制工程造价时需包含并单列安全费用。

· 施工中,可根据前期所需、完工程度进行提取。

· 总包应将安全费按比例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此外,修订稿提出,企业编制计划时不再需要到财政、行业主管等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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