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八月,烈屿乡公所配合环保署各项环保的政策,积极营造优质的生活及美好舒适的清净家园,并在各项环保工作评比均获亮丽成绩,素有“整洁烈屿”之美誉;继之再续推动“营造优质环保示范区第二阶段计划”,期能营造出“美丽的世外桃源”及“海上环保公园”,并落实环境卫生永续经营之目标。
烈屿乡营造优质环保示范区第二阶段计划推动的范围,含盖全乡行政区域内(上岐、上林、西口、林湖、黄埔)五个行政村。
2010年9月烈屿乡公所争取到环保署补助,办理“营造优质环保示范区推动计划-委托规划设计”服务案。
2010年12月12日 烈屿乡优质环保示范区宣导说明会,在军民热情参与之下展开,除有歌舞和大鼓的精彩表演之外;金门县政府主任秘书卢志辉,烈屿乡长洪成发及与会军政首长共同擂鼓,正式启动LED风鸡,希望在三月后风鸡展风华,用花草树木彩绘,打造属于小金门的“花博”。
如果你对“风鸡展风华”这个活动还不甚了解,建议先阅读下列几篇贴文,也许就会有清楚的脉络。
2010年宣导说明会结束之后,乡公所陆续在东林、西方、庵顶等地种植花木营造风鸡意象的美化。2011年6月时还可见做为,虽然看不懂"风鸡到底如何展风华",但至少地上还能看见花木。据所知"风鸡展风华"这项活动,陆续得到多笔来自环保署的补助款,详细金额应该是有4~5百万左右。上图所选定美化的地点属私有地,听说有乡公所承租2年(不详),时间到了,地主要回土地。令人不解的是,当初为何要选在此地办理这项活动呢?
根据烈屿乡公所推动的“营造优质环保示范区第二阶段计划”之目标,期能营造出“美丽的世外桃源”及“海上环保公园”,并落实环境卫生永续经营。并知道第二阶段计划推动的范围,含盖全乡行政区域内(上岐、上林、西口、林湖、黄埔)五个行政村。
目标极为远大,方向也明确,然而三年过去了,当时所说的"希望在三月后风鸡展风华,用花草树木彩绘,打造属于小金门的“花博”"、"处处可以看见以花草彩绘的风鸡景致,还有闻到散播在空气中的野菊香",但实际走遍全烈屿,却一只也没找著,也闻不到散播在空气中的野菊香,我们只见到当时风光的场地变成下面这个模样!
西方村公所旁的绿美化,完全看不见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