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高速公路(简称PPH)制度,系指当一专利申请案之部分或全部请求项在第一申请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简称OFF)经过实质审查获准专利后,该案申请人可以借由提供给第二申请局(office of second filing,简称OSF) 相关资料,使OSF得以利用OFF的检索与审查结果,进而加速该案件的审查。

以下是台美PPH自2011~2016的案件统计量。

以下是台西PPH自2013~2016的案件统计量。

看得出来,台西PPH并不踊跃。

以下是台韩PPH自2015~2016的案件统计量。

然而,我们比较感兴趣的,是PPH案件的平均首次OA与审结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