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23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报名工作,要求自历届“山东省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或“百名红色讲解员讲百年党史”省级宣讲团成员,或省文化和旅游厅“赓续红色血脉”系列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中选拔优秀红色讲解员进行推荐,全省共报送21名讲解员。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讲解员进行了评审,确定了4名红色讲解员(包括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试点单位一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8日至3月3日,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