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以下简称本部)为办理测绘业务,特设国土测绘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为四级机关,并受本部指挥监督。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项:
一、测绘规范、测绘方案、测量基准及参考系统之研拟。
二、基本测量之执行及成果管理维护。
三、卫星基准站即时定位系统之规划、建置、营运及管理维护。
四、全国性地籍测量、地形测量、海域测量之执行及成果管理维护。
五、国土测绘数据库之规划、建置、管理维护及整合流通。
六、其他有关国土测绘事项。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职务列简任第十一职等;副主任二人,职务列简任第十职等。
本中心各职称之官等职等及员额,另以编制表定之。
各职称之官等职等,依职务列等表之规定。
本规程自发布日施行。
内政部 内政部国土测绘中心组织规程 行政 组织目 听法律 D00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