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 高庭择定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尔万面对涉及金额达66亿令吉的6项刑事失信案,在今年5月14日案件管理,以决定审讯的时间。
他解释,这是为了要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目前正进行的纳吉所涉及的SRC国际公司贪污洗钱案的审讯。
对此,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并未提出反对,但建议在9月前都不应该为纳吉和依尔万涉及的刑事失信案择定任何审讯日期,因SRC案件未必会在8月完结。
控辩双方也提出,在SRC案件结束后,纳吉还要面对其他案件的审讯,如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案件。
去年10月25日,纳吉与依尔万被控上法庭,面对6项刑事失信罪名,惟两人皆否认罪名。
第五控状则指,纳吉和依尔万涉嫌刑事失信罪的款项为19亿5000万人民币(约12亿6000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