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
一、组织及行政财政管理厅具下列职权: (一)制定人力资源的发展和管理计划; (二)研究并制定文化局绩效管理的方案,包括行政及组织程序标准化的执行措施; (三)研究并制定文化局设施及设备的财产管理计划; (四)统筹文化局的财政、财产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五)向各附属单位、从属机构,以及附属于文化局运作的委员会提供支援; (六)利用资讯设备及技术优化文化局的运作。 二、组织及行政财政管理厅下设组织及资讯处、财政及财产处、人力资源及行政处。 (一)支援、跟进文化局各项行政改革措施,并定期评估; (二)定期评估、检讨、改善公共服务的素质及绩效; (三)推动行政程序的简化和标准化,以改善文化局的运作、内部管理及服务模式,并评估其成效; (四)推动和进行符合文化局特定要求的组织工具及技术的研究,实现资讯化; (五)在正常运作及安全的情况下,开发、管理、维护文化局的资讯系统,以及向相关使用者提供支援; (六)确保储存于由其管理的资讯载体及数据库中的资料安全和保密; (七)协调文化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执行报告的编制工作; (八)定期有系统地编制有关跟进文化局工作的文件及其他管理数据; (九)构思符合文化局的特定需要的资讯化处理系统
【本报消息】文化局讯:为配合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举办的“二○二○普法新TEEN地”青少年法律推广月活动,以及向公众普及澳门文化遗产知识与《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化局于本月卅一日及十一月一日中午十二时至傍晚六时在疯堂斜巷及美珊枝街五至七号户外空间举办“《文化遗产保护法》推广嘉年华二○二○”。 嘉年华由文化局、消防局、司法警察局、治安警察局合办,并由旅游学院、文物大使协会及文化遗产协会等多个本地文遗团体及高校协办。嘉年华将设有丰富的舞台表演,及多个以认识“文遗法”、提高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和保护意识为主题的游戏摊位及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