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为:提前招生录取、“招优”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统一招生录取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各级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均需参加远程网上录取。
经市教委批准的艺术类、体育类和开设特殊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提前招生。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在中招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并依照本校事先制定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已被提前招生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招优”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提前招生录取通知书由各区县中招办负责下发。
根据市教委文件的要求,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招优”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并需将“招优”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中考成绩公布后,各示范高中将按照其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被“招优”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接受录取结果,其所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中考成绩,含加减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如遇总分相同者,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先录取(已享受加分待遇的考生除外),然后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三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经考试院中招办批准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对“加试”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如何办理报考手续 /
报考公立普通高中择校专业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
哪些学校(专业)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 /